查看原文
其他

柳州一男子刚买新车就被罚!只因图吉利他烧了…

南国早报 2020-01-30


1月17日

柳州市公安局银山派出所

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

一名男子为此领了100元罚单



17日上午8时许,银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竹鹅村竹鹅塘屯时,发现一名男子在扫鞭炮碎屑。


经询问得知,男子姓刘(35岁),因为买了两辆新车,所以在16日下午请朋友吃饭,放两卷鞭炮庆祝图个吉利,鞭炮是朋友帮他从柳江区穿山镇买的。



刘某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,银山派出所按照《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,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。



就快要过年啦

燃放烟花爆竹看着喜庆

但却污染环境有安全隐患

广西多市限放烟花爆竹多年

在禁止燃放区域

违反者最高可罚500元!



南宁


2019年2月1日起,南宁市正式实施《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》,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、时间、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,违反规定将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今年春节期间,南宁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。




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。

▲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。

▲在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内,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
▲燃放时段(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):①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;②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:00至24:00;③“壮族三月三”、清明节假日期间。



这里还有一部动画短片

让大家快速了解南宁禁燃相关内容

《严守“禁燃令”  共享“南宁蓝”》


柳州


2019年1月11日,柳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、区域,市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现全面禁燃,各县也相继划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。




在柳州市以下区域内,全年一律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:


鹧鸪江路—柳长路—北环路—白露大桥—瑞龙路—在建线路(莲塘)—焦柳线—三北高速—柳石路—洛维路—泉南高速—强容路—056县道—鹧鸪江路,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。




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,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桂林

2019年10月1日起,桂林市正式实施《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,也明确规定了禁放区域。




贵港

贵港市,也发布了春节禁燃区域和时间。▼




禁放区:

以市中心城区为中心,环城路以内,东到东环路,南到南环路,西到西环路,北到北环路。今后将根据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逐步扩大禁放区范围。


规定区域外,这些地方也属于禁放点:

1.文物保护单位;

2.车站、码头、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
3.易燃易爆品生产、储存单位和石油、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保护区内;

4.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
5.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敬老院;

6.山林、草原等重点防火区;

7.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区、产业园区、粮食仓库;

8.公共文化场所、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;

9.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。





禁放区内禁止任何时间燃放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,违者由公安部门按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


除了以上城市

2018年,玉林市颁布禁燃规定

2019年,百色市颁布禁燃规定

河池市一些区域常年禁燃…


为了蓝天,为了安全

不放烟花爆竹

也能热热闹闹过大年

同意的点赞~



来源丨南国今报、南宁警方

广西新闻网、网络综合整理

值班编委丨李   沛

值班主任丨李朝智

值班编辑丨谭双梅

值班校对丨唐梅丽

更多精彩资讯,请关注早报君推送

猜你还会看:
• 南宁同一个地点,6辆车连续“中招”!交警翻看此前监控发现…
• 多次扣费是扣多了吗?扣错怎么退?你关心的ETC问题有答案了
• 百色一商品房内,两名16岁少女倒在卫生间!民警进门发现…
• 牛!北海一班主任用“藏头诗”写期末评语,47名学生不重样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